采樣設備(水質+土壤+氣體(ti) )生態環境局執法裝備招標參數
1.采水器:有機玻璃材質,配重鍍鋅不鏽鋼,內(nei) 置溫度計,上下蓋可輕鬆翻轉,實現開合,容量≥2000ml。
2.采樣瓶容量:4個(ge) 玻璃瓶體(ti) ,每個(ge) 500mL。
3.采樣深度:0-30m。
4.溫度計:測溫誤差+1℃。
5.結構組成:由桶體(ti) 、帶軸的兩(liang) 個(ge) 半圓上蓋和活動底板以及配重、溫度計等組成。
6.瓶身帶有刻度,可根據需求采集不同體(ti) 積的水樣。
7.出水嘴采用高強度尼龍材料。
8.配備采樣箱,便於(yu) 攜帶采樣設備和采樣樣品。
2.土壤采樣設備
2.1取土器整體(ti) 采用不鏽鋼304材料,不會(hui) 對土壤樣品造成汙染。
2.2螺旋式刀口。每次可取15-20cm的土壤。
2.3取土器外表標有刻度值,每格刻度為(wei) 100mm。
2.4螺旋取土鑽的取土頭與(yu) 接管、手柄均采用螺紋連接,可拆卸。
2.5取土深度為(wei) :1m、1.5m、2m。
3.氣體(ti) 采樣設備:
3.1流量範圍:0.05-1L/min
3.2最大抽氣負壓:≥28KPa>30KPa
3.3定時範圍:28小時58分鍾
3.4流量誤差:≤±5%
3.5流量穩定性:≤±5%
3.6定時精度:≤±0.1%
3.7環境溫度:-5°℃~45°℃
3.8重量:≤0.5Kg